校内各单位:
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论文写在祖国的大地上”的要求,积极响应科技部“把论文写在抗击疫情的第一线”的号召,经研究,学校决定组织开展“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项课题研究,推出一批决策咨询和理论研究成果,为重大疫情防控提供决策支撑和智力支持。现将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类别与资助标准
(一)课题类别
本批专题研究课题包括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种资助类别。两类项目共资助10项左右。
(二)资助标准
重点课题每项资助经费2万元,一般课题每项资助经费1万元。
(三)课题待遇
本批立项课题纳入校级科研项目管理体系,立项课题承担人在科研考核、职称申报等方面享受校级科研项目承担者同等待遇。
二、选题要求
本批专题研究课题不设课题指南,请申请人立足自身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按照如下要求自选课题申报。
选题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关于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市委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面向决策需求,重点围绕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当前疫情防控机制与措施、重大疫情对我国和重庆经济社会发展的冲击及应对、高校疫情防控、我校应对疫情的措施及长效机制的构建等方面选题并开展深入研究,推出一批高水平的资政研究成果和理论研究成果,为抗击疫情提供智力支持。
三、申请人条件
我校在职的教职工,具备下列条件的,均可申请本项目资助:
1、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申请人作为主持人只能申请一个课题。
四、课题管理
(一)课题成果要求
本批课题的成果以咨询报告或研究报告为主。
1、获得资助的项目,须在近期向长江上游经济研究中心主办的《南山智库》提交稿件一篇。提交稿件的具体要求,以长江上游经济研究中心《南山智库》编辑部有关文件为准。
2、课题成果(提交的咨询报告、发表的论文、出版的著作或其他形式成果)须注明本课题资助。
3、立项课题提交的咨询报告,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免予鉴定结项:
(1)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级别领导肯定性批示;
(2)获得市教委采纳应用;
(3)获得我校主要领导的肯定性批示并被学校采纳应用。
4、对于符合《16877太阳集团网站线路校内科研项目管理办法》(重工商大﹝2014﹞56号)第六章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成果,可以申请免于鉴定结项。另,项目主持人在本项目核心基础上,选题申请并获得教育部项目立项资助的,也可申请免于鉴定。
5、对不符合免予鉴定的课题,研究期满后,由社科处牵头组织课题专家评审。评审合格的课题,由社科处办理结项手续;若评审为“不合格”,予以撤项处理,并追回资助经费。
(二)研究时限
本批专题研究课题研究时间为1年,不予延期;到期未完成的课题,一律做终止处理,并追回资助经费。
五、申报程序
本专项课题申请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22日。
本专项课题实行无纸化申请,申请课题暂不提交纸质申请材料(仅提交电子版)。获准立项的课题,在申请结题时,随结题材料补充提交课题申请材料。
(一)填写申报材料
课题申请人须填报的材料包括:
1、填报《16877太阳集团网站线路“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题研究课题申请书》;
2、填报《课题论证》活页。
请申请人于2020年4月22日前将填写的上述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给本单位科研秘书,提出课题申请。
申请人可采用电子签名的形式完善申请材料的相关签章。
(二)二级单位审核、报送
相关二级单位应对本单位申请人的申请资格,以及其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请以电子签名形式完成相关签章,单位印章可采取拍照粘贴方式处理)。
相关二级单位汇总本单位申请材料后,填报《申报16877太阳集团网站线路“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题研究课题一览表》一式1份,连同申报材料电子版,于4月23日当天发送至社科处邮箱ctbukyc@126.com,提出课题申报,逾期恕不受理。
(三)网上填报
申报材料提交后,请申请人登录科研管理系统,在“纵向项目申报-科研项目申报”栏中如实录入项目申报信息。申报系统将于4月16日开放。
咨询电话:62769030
电子邮件:ctbukyc@126.com
附件:
1、16877太阳集团网站线路“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题研究课题申请书
2、《课题论证》活页
3、申报“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题研究课题一览表
社科处
2020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