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按照《关于开展2020年二级单位目标考核的通知》(重工商大委〔2020〕90号)文件要求,开展师生对管理服务单位和教学单位“服务满意度”测评,各单位测评工作由考评工作牵头人负责组织实施。有关工作及要求如下:
一、测评员
(一)管理服务单位测评员
1.全体教职工
2.学号尾数为1、6的2018级、2019级本科生和研究生学生代表,其中通识学院(江北校区管理委员会)测评员为管辖学院的2020级学生代表。
(二)教学单位测评员
测评员为本学院2017级、2018级、2019级学号尾数为1、6的全体本科生和研究生学生代表,其中,马克思主义学院测评员为全院研究生。
二、测评内容
对管理部门主要测评为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办事效率、服务创新等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方面的满意度情况。
对教学单位主要测评为管理与服务、师资水平、教师教学及课外辅导、实验/实习/实训/课程设计与论文指导、学业/就业/创新创业指导等方面的人才培养工作满意度情况。
三、测评方式
“服务满意度”采取网上测评的方式进行,具体操作说明见附件。
四、测评时段
测评时段为:2020年12月1日-12月14日,超过时间,测评任务将自动结束。
五、组织工作
按照学校目标考核相关文件要求,组织落实好考评工作,“服务满意度”测评组织工作计分值0.1分,计入本单位“服务满意度”网上测评总分。教职工、学生参评率达到50%及以上可获得此分,其中仅有教职工测评员的单位按教职工参评率计分,有教职工和学生代表测评员的单位分别按0.05分计分。
组织工作加分=各单位教职工(学生)参评率*加分值。
特此通知。
附件:16877太阳集团网站线路师生满意度调查系统操作说明
党委组织部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