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按照《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渝语发﹝2020﹞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21年度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请各单位按照《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组织申报。申报项目须经所在单位审核评选后择优推荐。
(二)申报项目应紧密结合全国语言文字会议精神,围绕全面加强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语言文字基础理论、语言文字决策资政、语言文字信息技术和新兴领域、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建设、语言国情与语言资源保护、语言文字国际传播与比较等方面拟定研究选题,也可参照《2021年度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选题指南》(附件1)确定具体研究项目名称。
(三)项目负责人须符合《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各项要求。
(四)该项目为限项申报,我校申报指标最多不超过3项,其中申请重点项目不超过1项。
二、有关事项
(一)申报材料
申报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书》(附件2)纸质材料6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
同时提交电子文档,电子文档以“单位全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
2.《2021年度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纸质件一份,须加盖单位公章,电子文档用excel录入,并以“二级单位全称+申报书汇总表”命名。
(二)拟立项数量及经费
2021年拟设市级重点项目15项,项目经费每项3万元;一般项目36项,项目经费每项1.5万元。
(三)提交时间
请二级单位于2021年4月16日上午12:00前,将本单位纸质材料提交至社科处(厚德楼7007办),同时将上述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社科处邮箱ctbukyc@126.com。
联系电话:62769030
电子邮箱:ctbukyc@126.com
附件:
1.2021年度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选题指南
2.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书
3.2021年度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
4.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开题报告
5.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
6.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结项申请书
科研处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