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二级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教政法〔2019〕16号),加快推进重庆教育科学研究工作,做好“十四五”期间全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评审工作,根据《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渝教发〔2020〕2号)有关规定,经研究,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组织开展重庆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课题评审专家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职责
评审专家主要承担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专项课题等立项评审、结题鉴定,以及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的评审工作;参与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相关课题指南编制、开题论证、中期检查等工作;参与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有关项目的咨询、研讨及其它学术活动。评审专家每五年一届。
二、专家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素质过硬,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忠于人民教育事业。
2.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职业操守,责任心强。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及学术道德规范。
3.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其中高等学校专家须具有正高级职称,教研机构、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专家等须具有副高级职称(正高级教师或特级教师优先)。
4.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取得一定研究成果。
高等学校专家须至少主持完成过1项国家级或省部级教育科学以及其他人文社会科学规划重点资助课题,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出版有教育研究类著作;以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在中文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5篇以上;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社会科学类(含教育)成果奖;在研究和解决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方面有突出贡献,其成果被省部级及以上领导或市级机关采纳;获得省级及以上各种人才称号。
教研机构、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专家须主持完成过1项省部级教育科学以及其他人文社会科学规划资助课题,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出版有教育研究类专著;在中文核心刊物发表过论文;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社会科学类(含教育)成果奖;获得省级及以上各种人才称号。
5.身体健康且年龄不超过55周岁,在国内有重大影响的学术带头人、特定研究领域专家、博士生导师等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遴选办法
1.严格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区县(高校)审核、专家评审、公示聘任”等程序进行。
2.申报人填写《重庆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课题评审专家推荐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推荐表》)。
4.各二级单位对申报人资质、成果的真实性和权威性进行审核确认,同时根据择优推荐并在汇总表中排名,形成《重庆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课题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汇总表》)。
5.各二级单位用A4双面打印《推荐表》和《汇总表》,经推荐单位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厚德楼7007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ctbukyc@126.com。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7日。
科研处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