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促进《重庆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的贯彻落实,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科学普及工作,加强社会科学普及阵地建设,提升社会科学普及能力,推进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的社会化、经常化和制度化,根据《重庆市人文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管理办法》有关精神,市社科联决定开展第五批“重庆市人文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市内有从事社会科学普及与传播,开展社会科学普及作品创作等方面工作的单位或机构。
二、申报条件
(一)有健全的社会科学普及组织管理机构,有5名以上相关专业的社科普及专家队伍,有相应的社科普及专业人员;
(二)具有稳定而充足的经费来源,能常年开展社科普及,社科普及工作成绩突出;
(三)有用于开展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的固定活动场所,且面积原则上不低于100平方米;
(四)在全市社会科学普及工作中具有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程序
区县社科联负责本行政区内有关单位申报的组织和推荐工作(申报重庆市人文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的单位,一般应是所在区县的社会科学普及基地);市级有关部门、高等院校、党校和社科类研究院(所)负责本单位下设机构申报的组织和推荐工作;市级社科社团、民办社科研究机构等社科单位直接向市社科联申报。
(二)申报材料
1.《重庆市人文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申报表》;
2.依托建设单位和申报单位有关资质证明;
3.拟用作基地的场地、设施、设备等有关证明;
4.从业人员资质和学历证明;
5.近三年开展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的情况材料等。
《重庆市人文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申报表》需加盖申报单位和主管单位公章,其他证明材料用A4纸复印后单独装订成册。各有关单位将申报表和证明材料纸质件一式三份报送至市社科联普及部,申报表电子文档报送至指定邮箱。
(三)申报时间
社科处受理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日上午12:00。
四、评审和认定
市社科联负责组织专家开展重庆市人文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的评审工作,评审方式为现场考察和综合评议。被认定为人文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的单位或机构,由市社科联授予“重庆市人文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称号,并享有相应权利,承担普及社会科学的义务。
五、建设和管理
(一)重庆市人文社会科学普及基地接受市社科联的业务指导和依据《重庆市人文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二)重庆市人文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的建设经费由依托单位或基地自行负责;
(三)对工作卓有成效、建设特别优秀的重庆市人文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由市社科联择优推荐申报重庆市科普基地。
联系电话:62769030
电子邮箱:ctbukyc@126.com
附件:重庆市人文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申报表
科研处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