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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申报第六届校级及市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
2020年09月23日 / 来源:教务处 / 责任编辑:HXJ / 作者: / 点击:

各学院、有关单位:

为落实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的有关精神,推动我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调动广大教师开展教学改革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认真做好申报重庆市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准备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成果完成人条件

申报资格、成果完成人条件等参见《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评审奖励实施细则》。每个申报人作为成果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包括作为主要参与人原则上不得超过两项。每个学院择优限额推荐1-3项。

二、进度安排及材料要求

时间节点

工作任务

备注

10月12日前

各项目申报人按要求准备材料

10月12日

以学院为单位,提交纸质汇总表(签字盖章)及申报材料电子档

10月13日至16日

专家分组(经济管理组、理工组、文法艺术组、教育综合组)会评,各项目组现场听取专家意见。

请项目负责人自带所有申报材料打印稿3份到现场听取专家意见。

10月17日至25日

各项目组修改完善申报材料

10月26日

提交参加评选的正式材料(厚德楼2003,电话:62769240,申报书电子版一并提交7879433@qq.com)

最终时间以市教委发文为准

10月26日以后

按程序组织评审推荐

正式材料提交要求:《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无论申报校级或市级统一填报市级成果奖申报书)(一式六份)及其电子版,同时提交反映该成果的科学总结,或者在省(市)级以上新闻出版部门批准的报刊上发表的论文(一式六份,其中原件至少两份);教学成果若为教材,还需提交样书(三本或三套)。申报材料的排版格式,请严格按照《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的填报说明执行。

三、相关事项说明

1.评选标准以《重庆市教学成果奖励办法》及《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评审奖励实施细则》为依据。

2.本次教学成果奖评选首先评选校级奖。在校级奖中择优推荐参评市级教学成果奖评选。校级教学成果特等奖,推荐参评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一等奖;校教学成果一等奖,推荐参评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二、三等奖。

3.校教学指导专家委员会评审程序:(1)校教学指导专家委员会全会,确定评选原则;(2)分组讨论,投票推荐获奖项目入围的本小组名单;(3)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全会,依据市教委推荐名额,投票确定获奖等级,先投特等奖,再投一等奖,并确定特等奖、一等奖排序。其余为校级二等奖。

4.校长办公会审核确认。

请各学院、有关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教学成果申报、评奖工作,要把理论研究深入,改革力度大,实践效果突出,能代表学校、学院的优秀成果推荐上来。各单位要切实安排好此项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注重特色,认真做好申报工作。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0年9月23日

关闭

党政办公室电话:023-62769900 传真:023-62769515

南岸校区: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19号/邮政编码:400067

兰花湖片区: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28号/邮政编码:400067

江北校区:重庆市江北区华新街董家溪鹅石堡山26号/邮政编码:400020

茶园校区:重庆市南岸区梨花大道西侧(在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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