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单位:
为落实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的有关精神,推动我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调动广大教师开展教学改革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认真做好申报重庆市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准备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成果完成人条件
申报资格、成果完成人条件等参见《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评审奖励实施细则》。每个申报人作为成果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包括作为主要参与人原则上不得超过两项。每个学院择优限额推荐1-3项。
二、进度安排及材料要求
时间节点 |
工作任务 |
备注 |
10月12日前 |
各项目申报人按要求准备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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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2日 |
以学院为单位,提交纸质汇总表(签字盖章)及申报材料电子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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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3日至16日 |
专家分组(经济管理组、理工组、文法艺术组、教育综合组)会评,各项目组现场听取专家意见。 |
请项目负责人自带所有申报材料打印稿3份到现场听取专家意见。 |
10月17日至25日 |
各项目组修改完善申报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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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6日 |
提交参加评选的正式材料(厚德楼2003,电话:62769240,申报书电子版一并提交7879433@qq.com) |
最终时间以市教委发文为准 |
10月26日以后 |
按程序组织评审推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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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材料提交要求:《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无论申报校级或市级统一填报市级成果奖申报书)(一式六份)及其电子版,同时提交反映该成果的科学总结,或者在省(市)级以上新闻出版部门批准的报刊上发表的论文(一式六份,其中原件至少两份);教学成果若为教材,还需提交样书(三本或三套)。申报材料的排版格式,请严格按照《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的填报说明执行。
三、相关事项说明
1.评选标准以《重庆市教学成果奖励办法》及《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评审奖励实施细则》为依据。
2.本次教学成果奖评选首先评选校级奖。在校级奖中择优推荐参评市级教学成果奖评选。校级教学成果特等奖,推荐参评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一等奖;校教学成果一等奖,推荐参评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二、三等奖。
3.校教学指导专家委员会评审程序:(1)校教学指导专家委员会全会,确定评选原则;(2)分组讨论,投票推荐获奖项目入围的本小组名单;(3)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全会,依据市教委推荐名额,投票确定获奖等级,先投特等奖,再投一等奖,并确定特等奖、一等奖排序。其余为校级二等奖。
4.校长办公会审核确认。
请各学院、有关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教学成果申报、评奖工作,要把理论研究深入,改革力度大,实践效果突出,能代表学校、学院的优秀成果推荐上来。各单位要切实安排好此项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注重特色,认真做好申报工作。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0年9月23日